洛阳外贸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变更办学地址的请示》(洛外贸学院〔2022〕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洛阳外贸专修学院办学地址由“洛阳市偃师市商城西路大唐首电厂东200米”变更为“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21号院内1号楼”。
2、你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民办非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等工作。
3、你院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保持学校稳定和良性发展,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