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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1年度检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3 19:13:26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各民办高校,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联合对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了2021年度检查。现将年度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民办高校年检等次(排名不分先后)

  合格等次的学校(共19所):

  安徽新华学院、安徽三联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皖江工学院、马鞍山学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黄山健康职业学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蚌埠工商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基本合格等次的学校(4所):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阜阳科技职业学院。

  不合格等次的学校(1所):

  安徽旅游职业学院。

  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合格等次的学校(3所):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安徽高新专修学院、安徽中华职业专修学院。

  基本合格等次的学校(2所):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安徽世杰电脑专修学院。

  不合格等次的学校(1所):安徽国华教育专修学院。

  公示期自2022年8月29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62831873;0551-62816604。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2022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tzgg/40593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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