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3 19:36:50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直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教育厅定于2022年9月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主题,引导各地各校围绕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创新开展师德教育宣传活动,培育一支心怀“国之大者”、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队伍,共同构建新时代和谐教育生态。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贯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汲取党史学习教育力量,紧跟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步伐,将思想政治学习与师德建设教育有机融合,把好培根铸魂总基调,落实学做结合总要求,全面提升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内涵性、深刻性,推动全体教师立足新征程,自觉坚定信念、提高党性、增强师德、发展专业、育人育才。

  (二)落实行为准则。加大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教师应知应会准则要求,并转化落实为行动自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意识,强化日常师德监督,开展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恪守法律法规“底线”,禁触师德师风“高压线”,自觉做“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推动者和维护者。

  (三)加强宣传激励。充分利用好教师节、评优评先、教师荣休等重要节点活动,按照隆重、简朴、务实的原则,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让广大教师成为活动的主角。通过专题报告、主题演讲、巡回宣讲、表彰慰问、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途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及时关注教师发展动态,挖掘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加强优秀教师表扬表彰,推动教师队伍全面进步全面发展。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持之以恒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师工作的部署要求,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会议,研究师德师风建设重大事项,并定期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工作,以检促改,以改提质。

  (五)强化结果运用。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评价情况作为招聘引进、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首要要求。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学术不端、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体罚学生等违禁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六)开展专题活动。2022年省教育厅将以“迎接党的二十大 培根铸魂育新人”为主题,委托广东教育杂志社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委托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华南师范大学)组织开展师德巡讲活动。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各专题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2)要求组织开展相应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师德建设新局面。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强省,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各地各校要以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为抓手,引导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提高自身师德修养水平,自觉投身到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中。

  (二)坚持精准发力,丰富师德建设内涵。注重提升师德建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将师德建设融入教师教育全生涯,有效整合思政课堂、第二课堂、网络课堂、社会课堂、交流论坛等资源,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师德学习宣传教育接地气、入心脑,充分发挥优秀师德典型的榜样力量和模范带动作用。

  (三)善于总结经验,优化师德建设水平。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和省直属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情况,包括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6日(星期三)前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szgl@gdedu.gov.cn,联系电话:020—37627035。

  

  附件:

  1.关于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 培根铸魂育新人”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的方案.wps

  2.关于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 培根铸魂育新人”师德巡讲活动的方案.wps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0036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