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70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6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自治区义务教育考试管理试点校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77号)、《自治区“双减”办关于开展广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先行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双减办〔2022〕22号),经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审核推荐,教育厅审核遴选,拟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100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100所、义务教育考试管理试点校100所、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先行区10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或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邮政编码:530021
电子信箱:基础教育处,gxjcjy@163.com;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gxxwjg@163.com。
联系电话:基础教育处,0771—5815488;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0771—5815166。
附件:1.自治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拟入选名单
2.自治区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特色校拟入选名单
3.自治区2022年义务教育考试管理试点校拟入选名单
4.广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先行区拟入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