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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1 00:08:45作者:佚名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5号)要求,根据各高校推荐、教育厅审核研究,拟推荐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1510室,邮政编码:750011,联系电话:0951—5559089,电子信箱:nxgjchu@163.com。

  附件:1.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书.docx

        2.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任务书.doc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yt.nx.gov.cn/xwdt/tzgg/202207/t20220708_3604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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