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2年9月13日至22日对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省级督导评估。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反映,请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951-5559049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10-66092048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