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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一年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8 03:45:04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高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2021年第四季度政策跟踪审计省教育厅发现问题整改的有关精神,推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规范化管理,杜绝空挂学籍、违规招生、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一年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年度备案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中专部,以下简称学校)招收一年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均须备案,备案完成当年可注册相应类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籍,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二、备案原则

  1.质量优先。学校招收一年制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是对三年制招生、全日制招生的补充,是学校在办学条件相对充足、管理规范、办学质量较好的前提下的对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完善,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有益探索,主要面向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学校。

  2.动态调整。根据社会需求、学校办学情况、教育部有关政策动态调整备案方案和备案学校招生规模,每年进行一次备案。

  3.权责相匹配。备案工作依据学校归属,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申请材料分别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项目的学校直接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三、备案工作程序

  1.学校申请

  各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情况,在优先保证全日制学生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在招生专业中选取不超过3个专业备案一年制、非全日制招生,学校确定专业、做好教学准备后填报申请表,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可单独申请一年制招生或非全日制招生,也可同时申请两类招生方式。申请表见附件1。

  2.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上年度全日制学生招生完成情况、办学条件等审查学校举办一年制、非全日制招生的可行性,对于上年度教育行政部门发现招生和学籍管理、纳入学生实习问题台账、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违规行为的学校,暂停学校申报一年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备案。应优先推荐在技能竞赛获奖、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获奖、助力乡村振兴等单位申报备案,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单位直接报省教育厅备案。

  3.复核备案公布

  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各学校上报的备案表,对申报内容进行复核,结合掌握的各类信息确定备案学校,并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完成备案的学校要把一年制、非全日制招生作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突破口,放在探索就业和升学并举有效方式的高度,要加强学生管理、开足学校规定课时、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含实习教学),申报的办学地址即为招收学生的住地,不得随意变更,要主动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学校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提高质量、落实教学计划,未备案相应招生类型的学校不得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中职学生,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注册、补录学籍。

  备案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于9月19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校申报表电子版发省教育厅邮箱。联系人:蔡崇 王凯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邮箱:wangkai@jyt.henan.gov.cn。

  

  附件:申报表

  2022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9-16/2608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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