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正式印发。至此,河南省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三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全部出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也明确,“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省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分类制定设置标准、进行前置审批。对现有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按新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双重管理登记制度,实行‘先许可、后登记’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分别会同省教育厅相继出台《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对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办学资金及经费保障、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培训行为、场所及相关安全保障、收费管理、年检年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同时,明确了各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流程,从名称核准、提出申请、审核、登记、变更和注销等方面,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审核登记制定了规范流程。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联合省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分别按照设置标准,重新审核登记全省范围内所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进一步规范我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净化校外培训市场。
(监管处/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朱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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