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高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7〕805号),在开展省级示范性社区学校、示范性老年学校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社区学校、老年学校的规范办学,通过示范引领,引导各类教育和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的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提高创建标准继续开展2022年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提升社区教育质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学校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活动,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共同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申报对象
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工作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在当地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市级社区大学、老年大学,县(区)级社区学院、老年学院和乡镇(街道)级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其中,申报老年大学、社区大学的须在教育部备案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大学、学院;申报老年学院、社区学院的须为省教育厅备案设置不少于3年、具有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学校、初级中学、小学;申报老年学校、社区学校的须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独立设立的职业培训学校,民办学校须具有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所有申报学校均应遵守上级教育部门规定,在招生、宣传、就业和教育教学方面无违规行为。申报条件参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老年大学的由各高等学校直接申报,申报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老年学院和社区学校、老年学校的由省辖市教育局汇总上报,2022年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省直管县(市)可申报创建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或老年学院1所和社区学校或老年学校1所。
申报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单位需提交《申报表》(附件4)和《申报单位负责人基本信息表》(附件5)。
四、评审和认定
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工作组。评审组专家负责审查各申报单位的自评材料,分析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勘察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申报单位开展社区(老年)教育的各项条件、资源建设、教育培训和发展潜力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形成评审意见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公布开展创建工作。学校创建周期为三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定期对省级示范性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申报表》列出的工作任务和承担省教育厅课题研究任务、课程开发推广任务和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取消资格,创建期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布河南省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或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名单。同时省教育厅将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已经认定创建的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和社区大学(学院、学校)进行一轮评估,对于创建主体不符合要求的,须于1年内达到相应条件,到期不能达标的,撤销创建资格,评估通知另文发布。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kai@jyt.henan.gov.cn。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或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联系。本文件及附件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https://jyt.henan.gov.cn)”网站或“河南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http://www.vae.ha.cn)”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 凯 蔡 崇(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联 系 人:江月剑 陈 颖(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
联系电话:0371-65506201 65900905
邮寄材料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318室
附件:1.河南省示范性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创建基本标准(2022)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