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校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入选第三批(2021年)40所全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培育的项目校进行了中期评估。本次中期评估答辩通过线上开展。专家组通过认真评审各校报送的材料、听取学校陈述、答辩及综合评议,评出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等5所学校为“优”,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等24所学校为“良”,定安县平和思源实验学校等9所学校为“中”,海口市琼山东门第一小学等2所学校为“差”。现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验收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省教育厅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9月26日前通过邮递(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省电化教育馆,地址:海口市西沙路2号海南省电化教育馆;邮编:570206;联系人:蔡儒冠,联系电话:66709110;电子邮箱:666799364@163.com。
附件: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验收结果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
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验收结果
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
优秀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海口市美苑小学、文昌市会文中心小学、洋浦中学
良好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海口市城西小学、临高县波莲中学、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琼海市嘉积中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学校、三亚市第二小学、文昌市文西中学、海口市第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口市第十三小学、三亚市实验小学、三亚市海棠区海燕小学、三亚市天涯区天涯小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黎安实验小学、琼海市嘉积第二中学、儋州市思源实验学校、海口市琼山中学、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小学、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屯昌中学
中
定安县平和思源实验学校、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定安县实验中学、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定安县第一小学、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中心小学、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澄迈县第二中学
差
海口市琼山东门第一小学
二、中小学同步课堂应用示范校
优
(空缺)
良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山小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
中
五指山市南圣中心学校
差
屯昌县向阳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