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7号)精神,经组织专家遴选、我厅审定,拟推荐39项成果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对成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均可在2022年9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个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1715室,邮编:530021,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韩剑,0771-5815187。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申报成果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