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双减”办,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44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广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先行区评估认定工作。经各县(市、区)自评申报、各设区市审核推荐、我办组织专家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柳州市柳南区、南宁市良庆区、贵港市桂平市、桂林市七星区、百色市平果市、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南宁市西乡塘区、柳州市柳北区、来宾市合山市、梧州市岑溪市等10个县(市、区)为广西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创建工作
创建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是落实中央“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探索校外培训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双减”办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健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先行区创建工作。各先行区要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工作指导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跟踪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准确把握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创建任务
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先行区要把握发展新趋势,因地制宜、因区施策,重点围绕《广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先行区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等要求,找准创建定位和主攻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推动校外培训监管水平整体提升。各有关设区市“双减”办要指导相关县(市、区)完善创建方案,于2022年10月16日前报自治区“双减”办备案。
三、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创建要素保障
承担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创建任务的县(市、区)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双减”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广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先行区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推动要素向先行区汇聚,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使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真正成为全区校外培训监管的标杆和榜样,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有关设区市“双减”办要对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和跟踪调度,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报送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各先行区要按要求每半年报送建设进展情况,并及时总结和发掘一批典型案例,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推广校外培训监管先行区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石松,19977106518。邮箱:gxxwjg@163.com。
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