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5号)精神,经幼儿园申报、县区教育局认定、市教育局初审、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南宁市青秀区春之翎爱心幼儿园等786所幼儿园为重新评估认定第六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被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规定的扶持政策。希望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接受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园,为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重新评估认定第六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