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对省教育厅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于2022年5月出具了《审计报告》。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对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全面接受,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推进落实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10月,省教育厅已经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1.部分涉企保证金逾期退还不及时,涉及金额792.74万元。
(1)省教育厅责成相关单位分别按照不同情况采取主动清退履约金、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确认坏账后列留存收益等方式分类处置履约保证金,以后相关企业只要提供完整合规的退款手续,将从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留存收益中继续支付。涉及金额657.2万元。
(2)省教育厅责成相关单位一是在审计实施期间退还部分质量保证金;二是针对有需要修改服务内容的中标公司,待中标公司达到整改要求后,按程序退还保证金。三是加强内部控制,修定并完善了《安徽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及退还的条件。共涉及金额135.54万元。
2.支付企业工程款不及时,涉及金额14.17万元。
省教育厅已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付款,并留取一定比例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将于两年后无息退还。
3.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不到位。
一是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工作的提示函》,对委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了集中排查,并明确整改时间。二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要求,集中对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修改,对省政府要求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一律取消。于4月2日前共取消安徽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服务事项下的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考试考籍信息变更事项下的户籍原始材料等8个政务服务项目的15项申请材料,并做到线上线下统一,进一步规范了政务服务事项。
二、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准确。提前做好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编制准备工作。书面发函有关处室单位,摸清结转结余资金拟使用方向和金额,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将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安排纳入2023年预算。
(1)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严格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应编尽编,全口径预算当年收入。二是由近几年有其他收入的相关处室主动联系有关拨款单位,预计2023年其他收入的金额;有非税收入项目的相关处室根据工作安排,合理预测2023年非税收入,力争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科学性。一是起草了《安徽省教育厅维修工程项目立项论证管理办法》,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等进行事前评估论证,切实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二是科学编制年度预算,避免安排没有资金来源的预算,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科学性。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管理机制,加快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2022年将省考试院部分非税收入纳入厅机关统筹使用。三是省考试院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快2022年度预算执行,压紧预算执行责任,建立院领导定期调度机制,力争预算执行率得到明显提升。
3.物业费超范围保障。
为稳妥推进梅山路、肥西路和六安路3个家属宿舍区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调研了3个家属宿舍区周边的合肥市区部分企事业单位老旧小区物业费收取情况,向有关部门了解咨询了部分省直单位老旧家属区物业管理情况。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会议议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收取3个家属宿舍区物业费,截至目前,向3个家属宿舍区发布了收费公告,要求厅机关干部带头缴纳。
4.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日常核算和财务审核,严格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确保经济科目账表一致。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2022年省教育厅及省教科院均通过安徽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云平台记账,该平台与财政一体化支付数据直接对接生成凭证,极大减少了会计核算与支付之间的误差。
5.采购管理不规范。
(1)省考试院对2022年度采购项目进行梳理自查,2022年自考和特岗技术服务系统两个项目均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采取打包方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现已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
(2)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已下放各市自行组织实施,不再由省级考试机构承办,不涉及政府采购。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
省教育厅在批复各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时,已同步批复各单位绩效目标;在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时,省教育厅将高等教育补助经费纳入高校发展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中一并进行绩效自评。今后将严格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科学设置各个项目(含年中追加项目)的绩效目标。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理念,不断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沉淀资金未有效盘活。
省教育厅提前谋划2023年结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结合2022年支出情况,相应安排结余资金弥补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缺口,拟利用3-5年逐步化解结余资金。省考试院结合“十四五”规划,聚焦高考综合改革等重点任务,谋划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方案,逐步列入相应年度预算;结合事业发展需要,拟开展考试命题基地、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以上项目建设争取在2023年预算中安排。
3.个别县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延伸调查发现,颍上县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缓慢,1197万元专项资金未使用。
(1)颍上二中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90万元,已完成184.5万元。剩余资金主要是设备采购,已于10月12日完成开标,预计11月份全面完成采购验收工作。
(2)耿棚中学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07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综合楼及校舍维修工程和新建综合楼智能化设备采购,目前综合楼正在施工过程中、校舍维修工程已完工,已支付进度款219.7万元。新建综合楼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已发布询价公告,预计12月初基本完成。
(3)举一反三。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等截至2022年6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中,明确要求各地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求,排查并核实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同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2020、2021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前往亳州、滁州、阜阳、淮南和六安市等地随机抽取部分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进行实地查看、询问、检查材料、听取汇报,了解项目进展及使用情况,暂未发现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未使用等现象。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方面
1.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
2022年省教育厅会议、培训计划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已于6月初正式印发,今后我厅将坚持提前谋划会议、培训安排,力争尽早下达计划。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省教科院已按照委厅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与合肥大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合同,今后将严格执行定点维修管理要求。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账账不符,信息不准确。
省教育厅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资产清查,清查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现已完成实物盘点工作,正在与财务账进行比对,将根据比对结果分类处理。坚持立行立改,红旗轿车已于2022年3月进行了账务处理并同步调整资产系统有关信息;两套房产信息已于2022年3月进行了资产卡片更新。
2.2021年末厅本级未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
省教育厅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厅机关资产清查,清查范围包括无形资产,现已完成实物盘点工作,正在与财务账进行比对,将根据比对结果分类处理。
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省教育厅注重将审计整改与内控建设相结合,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整改期间,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安徽省教育厅维修工程项目立项论证管理办法》等制度,力争使制度更完善,执行更到位,全面提升整改质效。通过3个月的审计整改,委厅各处室单位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以审计整改成果促规范、促发展的成效初步显现。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常抓不懈,善始善终地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改彻底、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完善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