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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三部门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致家长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2-12-12 16:07:40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12月8日,亳州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市科技局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向全市家长公开致信,提醒家长增强理性认识,避免违法失范校外培训行为带来的损失。

  根据“双减”工作要求,2022年以来,国家在严管学科类培训的同时,逐步治理和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亳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决策部署,分类审批和监管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亳州市三部门在公开信中就有关事项进行提醒。首先,家长要增强防范意识,务必选择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面向幼儿及中小学生开展音乐、舞蹈、美术、戏曲等文化艺术类培训的机构,以及从事各种体育技能培训的机构。由各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批;从事编程、机器人、科学实验等科技类培训的机构,由各县区科学技术局审批。合规机构须在显著位置公示主管部门审批的《设立核准书》、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教学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以及收费项目与标准、退费办法。家长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看亳州市经过审批的正规机构。凡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2023年始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活动。家长要仔细辨识,避免因资质不全机构或地下“黑机构”被关停取缔带来的风险。

  公开信提醒家长要拒绝一次性缴纳超期限费用,并公布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按照政策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面对培训机构的“优惠”举措,家长不要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如有机构违规收取培训费用,家长要及时向当地文旅体、科技、教育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家长要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并索要发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时,要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进行审阅确认,并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等票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以作为维权凭据。

  公开信要求家长全面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家长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验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资质、师资、课程、场地等信息,实现线上选课购课、合同签订、缴费销课等。培训费用经家长确认销课后分次划拨培训机构,也可根据后续需求,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退费。

  亳州市三部门通过公开信提醒家长,切勿直接向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教师个人转账缴纳培训费,所缴纳培训费用应全部进入银行监管账户,防止“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王磊 特约通讯员:张秀礼)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jcjy/40621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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