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热点 >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7:14:37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方式(候考、抽题、备课和考官面对面试讲等环节)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一)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受防疫封控、管控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考试时所在地域慎重选择考区,尽量减少跨省、跨市流动,关注考区属地疫情发展态势及防控要求,考前尽早返回考区属地,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前7天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

  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除身份核查外,候考、抽题、备课环节应佩戴口罩。

  (三)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陕西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二、报考须知

  (一)未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报名时须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注册开放日期:12月5日。

  (二)认真阅读《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附件1),注意所报考区疫情防控要求、确认时间安排以及确认审核的方式。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它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四)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学校属地以及《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任选一地报考。

  (五)准确选择考区。

  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 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

  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除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外)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报考。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七)考生必须本人填写、核准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不得交由第三方代为报名。考生必须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后果。

  三、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流程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2月9日8∶00至12日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全省(除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外)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统一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

  (二)网上审核(信息确认)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按照《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附件1),及时查阅所报考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提供所需资料。考生要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如有疑问,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12月9日8∶00至14日24∶00。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面试报名费:240元/人·次。

  五、面试时间及科目

  (一)面试时间:2023年1月7日至8日。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六、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七、成绩查询与资格认定

  (一)2023年3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结果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方式请关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信息发布),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二)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看申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八、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

  2.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gsgg/202212/02/213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