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示范性教师培训基地、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及县(区)级教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区的通知》(川教函〔2022〕288号),经学校、县(市、区)自主申报,市(州)、高校推荐,省级审核确定等程序,遴选出了我省首批5个省级教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区、10个教师培训基地和165个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并按规定对5个已获得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称号的单位实施认定,现予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具实名书面反映。联系人:唐晓辉;联系电话:028-86115370;电子邮箱:scjytjsc@126.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