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2022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1月19-21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各高等学校和省属相关学校推荐的资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起至12月4日止,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对评审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厅体卫艺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51-85283676
附件1.2019—2022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
附件2.2019—2022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
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