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深入、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为确保我省顺利完成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调查方式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一)尽快组织实施。请各州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紧落实,于11月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各地收到二维码后,要尽快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满意度调查信息公开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部门和学校官方网站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保留到12月31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坚持实事求是。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 系 人:张婉坡
联系电话:0871-65141479
附件:满意度调查答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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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答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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