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6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申报推荐工作。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实地核查,评选出美丽南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46个单位列为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等30所学校为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姜国安,0771—5815212。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1.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2.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