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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12-12 19:09:40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下午,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第四巡视组巡视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主任高虹主持召开与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刘友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罗索的见面沟通会,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袁煌通报了巡视工作有关安排。会上,高虹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本轮巡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袁煌通报了本轮巡视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刘友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及全体同志,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出席会议;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工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各部处室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近三年退休的区管干部列席会议。

  高虹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提升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监督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战略作用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一直紧抓在手,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刘宁书记在近期召开的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上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政治定位、根本任务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政治巡视的内涵要求,从党的自我革命高度增强配合做好巡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高虹强调,开展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支持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是被巡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也是被巡视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要按照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端正政治态度,扛牢政治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的工作。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巡视组工作,同时加强对巡视干部作风和纪律监督,共同圆满完成好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巡视任务。

  袁煌强调,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国之大者”,紧盯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工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统计、督查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

  刘友谊表示,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定,认真落实巡视工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视,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检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当作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变成谋事创业、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过程。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把巡视整改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确保问题整改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高质量的整改落实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时间3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短信手机:18100777023,邮政信箱:广西区南宁市A014号邮政信箱,同时在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工委)办公楼一楼大厅3号电梯正对面、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1号电梯正对面、南宁市青秀区裕宾路6号滨湖家园小区老干部活动室门口、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3号3栋1楼物业办门口设置巡视信箱。巡视组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tzl/jgdjzt/djdt/t13112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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