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动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联合自治区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在全区组织实施2022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十件实事。自治区教育厅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程”列为2022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十件实事之一,为进一步缓解幼儿入公立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
一、2022年年度任务
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0所(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60所),规划新增2.4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新认定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提升村级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扶持政策,逐步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一)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沟通对接,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1〕146号)、《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46号)等文件,分两批下达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11.8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公立幼儿园1174所(其中新建92所),与年初规划相比,新建增加了32所,改扩建增加了342所,预计新增学位3.87万个,新建学校数、新增改扩建学校数和新增学位数分别比规划数增加53%、46%、61%。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共有102所新建幼儿园投入使用,提供2.8万个学位。
(二)多举措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保证按时建成投入使用。采取项目建设进度月报通报、实地调研指导、组织经验交流会、约谈滞后项目及第三方评估工作等举措,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推进实践活动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建设。8月,我厅财务处、基教处、基建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监察组、高校技术专家组成5个督导小组,赴桂林市、玉林市、防城港市等6个市开展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调研督导工作。9月,我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全区高校专家组成4个督导小组,赴南宁、柳州、桂林市、玉林市防城港市等10个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专项督导检查。
(三)注重结果导向,将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进度列入2022年绩效考评。将项目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列入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内容,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考核,压实压紧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工作责任。截至10月底,2022年4月底前下达的公办学前教育土建项目已开工841个,开工率88.9%。其中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3.25亿元支持村、镇级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目前项目开工率达到90%,有效改善村镇级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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