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了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提出要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用3年时间把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本次全面排查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学校在用的校舍(含租、借的校舍),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以及其他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土地自行建造或雇佣他人建造的房屋建筑;二是被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校舍;三是由工厂厂房、宾馆、酒店、住宅等非教育用房改为校舍的建筑,未履行按教育用房改造规划、建设审批、备案的校舍;四是将校舍改为宾馆、酒店等非教育用房的建筑,未履行相关行业用房改造规划、建设审批、备案的校舍。
北京市教委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北京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动态掌握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cjd/202211/t20221128_2867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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