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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2-25 20:47:41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办公室等25个内设机构。

  (2)所属预算单位

  2021年决算中包括市教委机关行政1个、事业单位56个。事业单位包括: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服装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25所市属高等院校;

  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北京市邮政学校、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首都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校、北京金隅科技学校等5所中等专业学校;

  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开放大学、北京市盲人学校、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北京西藏中学、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教育新闻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市校办产业管理中心、北京市教工休养院、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服务中心、北京教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北京学校、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四实验学校等26个直属单位。

  2.部门职责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归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

  市教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教育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推进市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举办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和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市属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管理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协调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学校。

  (6)拟订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设置和办学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教材,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

  (7)研究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拟订本市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中等以上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工作。

  (8)参与拟订北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指导北京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征兵工作。

  (9)管理、指导本市基础教育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规划、指导北京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北京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项目。指导北京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指导和保障工作。

  (1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

  (12)负责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区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指导区及市属有关单位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发布督导报告。

  (13)负责协调、指导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主管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统筹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基础教育教师师德师风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教育类社会团体。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经费及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管理市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协调高教园区建设工作。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及调整教育收费政策及标准。

  (15)规划、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和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各区及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6)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国际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相关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教育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核、审批和相关管理工作,驻华使馆人员子女学校注册及日常管理。负责教育类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设立审核和监督指导。负责在京举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审核和监管。负责师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的受理。

  (17)规划、指导本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8)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以市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236人、实有人数216人;事业编制38535人,实有人数32261人;学生人数382654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中等教育学生等)。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630636.82万元,比上年增加39661.94万元,增长1.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14180.64万元,比上年减少78110.65万元,下降2.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502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9.42%;上级补助收入2669.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事业收入471629.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76%;经营收入33067.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4817.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3%;其他收入56972.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95361.88万元,比上年增加212014.04万元,增长7.90%,其中:基本支出1973631.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17%;项目支出893841.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87%;经营支出25220.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8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669.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9%。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8639.82万元,比上年减少23583.96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继续压减非必要和一般性支出;二是基本建设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1936.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348724.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86%;科学技术支出1291.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卫生健康支出730.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农林水支出45.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348724.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4454.39万元,增长4.65%。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02862.1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673.19万元,增长 40.54%。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直属单位业务发展项目等形成的支出。

  “普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1993547.3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2424.82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双一流建设、高精尖创新中心、双培计划项目等形成的支出。

  “职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210369.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83.24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基础设施改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形成的支出。

  “成人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23176.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82.78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计划有所调整,经费未全部支出。

  “广播电视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13064.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89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调整经费支出。

  “特殊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5367.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94.53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等形成的支出。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35.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0.97万元,下降62.9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计划有所调整,经费未全部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00.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8.53万元,下降35.90%。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计划有所调整,经费未全部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91.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16 万元,下降10.97%。其中: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21年度决算1291.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16 万元,下降10.97%。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计划有所调整,经费未全部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45.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25.00万元,增长3125.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625.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项目形成的支出。

  “体育”(款)2021年度决算2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99.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3.06万元,下降14.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99.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3.06万元,下降14.2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按实际支出执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30.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9.58万元,下降14.0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730.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9.58万元,下降14.08%。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按实际支出执行。

  6、“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5.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43万元,下降8.85%。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45.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43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计划有所调整,经费未全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55.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5.1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5.1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57719.2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6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86.5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231.07万元减少2444.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14.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773.97万元减少1759.68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事项减少。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学术交流、招生等方面,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4个、2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6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19.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34.42万元减少115.2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事项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公务接待。公务接待303批次,公务接待325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753.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322.68万元减少56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233.7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8辆,车均购置费29.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19.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88.94万元减少56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车出行。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23.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8.4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5.2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2.51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5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08.01万元,比上年减少6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求,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服务中心不再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97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84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487.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64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55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63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804台(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2114.1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87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4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675.0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整体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表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208/t20220831_2804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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