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民〔2022〕6 号
经我委核查,北京外语研修学院、北京华诚研修学院、北京外事研修学院、中华研修大学等4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上述4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并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依法注销后,相关办学主体应依法完成学校清算、法人登记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13 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212/t20221215_2879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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