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材建设规划等教材编写依据发生变化,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京教办﹝2021﹞16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现有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应及时修订,经初审、复审通过后方可按规定使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送审教材范围
本次送审教材应已经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或审定通过,符合《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开发指南》有关开发方向等要求。
二、送审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送审材料
1.地方课程教材样书1套,教材样书须为白皮书。
2.修订情况报告1份,报告中不得出现有关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或编写人员信息,以用于盲审。
3.初审或审定通过证明复印件1份。
4.教材送审申请表1份,须加盖编写和出版单位公章。
四、报送要求
1.教材编写和出版单位须在送审前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核把关,确保教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送审材料原件须于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委窗口。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联系电话:89150066。电子版材料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首都之窗-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市教委—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下载和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送审要求,以及超过送审时间的,不予受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211/t20221111_2857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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