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2〕50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并公示无异议,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首批支持建设5个试点实验室、5个培育实验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周期为5年,其中含试运行期1年。试运行期满未通过考核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退出。建设期满,未通过考核的,予以退出。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实验室依托高校按照不低于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配套。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试点经验的总结。
二、依托高校是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入选实验室的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明确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在各方面提供充足保障条件,并做好实验室管理监督工作。
三、入选实验室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瞄准学术前沿,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研究范式和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实验手段,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研究,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探索开放共享模式,弘扬务实创新作风,注重维护文化安全,为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声音,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原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贡献智慧与力量,试运行期满后,依托高校应将入选实验室建设情况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社语处。
联系人:张 娇 0371-69691987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