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督〔2022〕33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一级学校”和“省级规范学校”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
依据《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2020年修订)》(琼教督〔2020〕9号)和《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琼教督〔2008〕5号)确定的评估标准及程序要求,在各有关市县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和过程性督导,2022年下半年,我厅组织督导评估组分别对屯昌县屯昌中学等3所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和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等19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审核性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意见,经厅务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屯昌县屯昌中学为“省一级甲等学校”;认定海南中学白沙学校等2所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为“省一级乙等学校”;认定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等19所义务教育学校为“省级规范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学校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另行印发。
附件:1.2022年“省一级甲等学校”和“省一级乙等学校”
督导评估认定名单
2.2022年“省级规范学校”督导评估认定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省一级甲等学校”和
“省一级乙等学校”督导评估认定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一、“省一级甲等学校”(1所)
屯昌县屯昌中学
二、“省一级乙等学校”(2所)
1.海南中学白沙学校
2.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中学
附件2
2022年“省级规范学校”督导评估认定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1.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
2.海口市龙泉中学
3.海口市龙岐小学
4.海口市秀英区永兴中心小学
5.三亚市海棠区龙海小学
6.儋州市那大第二小学
7.儋州市光村镇中心学校
8.五指山市南圣中心学校
9.东方市第三小学
10.东方市第二中学
11.定安县平和思源实验学校
12.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屯昌实验小学
13.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四小学
14.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学校
15.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16.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初级中学
17.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黎安实验小学
18.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
19.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进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