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本土疫情涉及学校,校园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压力巨大。受严峻复杂疫情形势的影响,部分涉疫高校在处置校园疫情时,长时间处于封闭封控管控状态,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消耗巨大。为支持相关涉疫高校全力做好学校涉疫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校园正常秩序,现拟从2022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的教育救灾、维修和其他支出中安排1000万元经费,按照集中资金办实事的原则,以因素法分配方式补助给2022年秋季学期截至11月30日报告关联校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较多的前8所省属公办高校。现将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止。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20-37627022;电子邮箱:yqfk@gdedu.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
附件 下达2022年教育发展专项教育救灾、维修和其他支出资金安排方案.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