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春季学期,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推荐选用《2023年春
季学期普通高中新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标编写)》(附件2)中的教辅品种,其他年级推荐选用《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附件1)中的教辅品种。
请各市教育、发展改革、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好对中小学教辅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教育部门要及时认真指导学校做好教辅选用推荐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加强教辅价格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强化对教辅出版、印刷、发行各环节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教辅材料的市场监督管理。各地在对中小学教辅进行监督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中小学教辅管理政策规定,积极维护中小学教辅使用管理的规范有序局面,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相应主管部门。
请各市教育局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本市推荐选用的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品种目录的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与教材处邮箱:jczx@jyt.gxzf.gov.cn。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谢俏静,0771—5815197;林慧,0771—5815820。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蒙星霖(负责价格相关工作),0771—2328846。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
2.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新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标编写)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