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晋教语函〔2022〕18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全省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近日,教育部表彰领导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了初审,确定我省推荐对象名单(见附件),其中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7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4日起至1月10日止。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署名意见发至ygc@sxedc.com。公示结束后,省教育厅将上报教育部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表彰对象名单。
附件: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