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我省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省级部署与培训会。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实施与推广部专家周鹏文和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作操作培训和工作说明。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全体人员和9个市(州)、90个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周鹏文对相关系统操作进行培训,并在线解答各地提出的问题。监测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对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与要求进行说明。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确保参测师生和监测工具安全;二是按照要求规范组织,保障监测数据质量;三是多级联动,协同完成组织实施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