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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直播类在线教学平台安全标准

发布时间:2023-02-02 23:21:59作者:佚名来源: 教育部

  (记者 梁昱娟)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直播类在线教学平台安全保障要求》,规定了直播类在线教学平台的安全合规要求、安全功能要求及数据安全要求,并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要求》规定,直播教学平台应委托专业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定期开展测评,并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直播教学平台应具备完善的身份认证功能,应支持双因子认证、设备认证和实名认证。账号信息的注册、使用和管理应符合《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直播教学平台应支持对违规账号实行权限限制;应支持直播教学活动管理者创建黑名单,并将特定用户拉入黑名单。直播教学平台应支持与用户提供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用户身份的动态同步。

  《要求》明确,直播教学平台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键控制功能:一键暂停功能,一键禁止所有教学互动权限功能,且禁止后学生无法自主开启;一键关停功能,发生网课安全事件且不可控时,一键结束直播教学活动,在用户授权后同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301/t20230119_1039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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