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调研 > 我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

我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02 23:29:33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质量,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基础上,参考和吸纳了全国部分省(市)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兄弟省份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中小学实验教学体系。《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举措、组织实施三大部分。其中,主要举措包含加强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拓宽实验教学实施方式、提升实验教学保障力度、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健全实验教学评价机制、强化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等六大项13小项。组织实施共含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强化督导考核等三项。

  《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各校完善实验教学评价体系和督导考核机制,保障实验教学资源的配备和使用、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标准要求的学生实验,对于新时期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具有强有力促进作用,推动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jyyw/406258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