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日
吉林省教育厅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1),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软环境组〔2020〕3号)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服务保障力度,推动营商环境短板得到明显改善,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吉林省教育系统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规划处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处牵头,民办教育管理处、教师工作处、考试院等相关处室及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基础教育处、民办教育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双创”工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融入“双创”,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提升高校科技供给能力。指导高校主动对接企业,围绕企业技术难题和技术瓶颈问题,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增加科技人才供给,开展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工作,并在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遴选中对企业紧缺人才给予重点支持,为企业提供科技人才保障。(高等教育处、科研产业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对接,积极培养与市场主体需求相适应的产业人才、技术人才,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定制、定向”式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
(八)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妥善解决好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按照“双一流”“双特色”目标培育人才,提高高校人才供给质量,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就业潜力,组织好校园招聘活动,吸引高校毕业生在吉林就业创业。(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高校学生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研究部署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制定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办理转办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做好宣传解读。利用政务服务窗口、门户网站等渠道载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收集群众反映情况,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