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方案部署,为加强广西与东南亚国家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我厅与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技术教育区域发展中心在柬埔寨金边市共建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为做好共建工作,我厅决定选派区内职业教育专家赴该中心工作。现就做好项目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遴选范围。
面向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及19所广西“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院校遴选。
(二)工作岗位及内容。
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4人。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常规管理工作,向东南亚国家职业院校提供技术指导,开展与东南亚国家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等。
(三)派出时间及期限。
派出时间为2023—2024年,为期12个月。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区公办高等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含非实名用人制度管理人员)。
(二)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道德修养高,身心健康,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善于协调合作,有为广西对外开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后出生)。
(四)中心副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优先支持广西“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专业带头人和具有四年以上职业教育管理经验人员。
(五)该项目工作语言为英语,申请人应具备较好的英语语言能力,达到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资助出国外语条件(详见附件1)。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2023年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其他公费资助培养项目学成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遴选推荐。
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遴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各项条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至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1.推选单位正式公文1份。
2.推选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公示结果1份。
3.《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派出项目推荐人员情况总表》1份(附件2,请单位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4.《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派出申请表》(附件3)及下列材料一式3份。
(1)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不超过5页)复印件。
(2)外语水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等)。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推选单位认真撰写并盖章(附件3)。
(二)评审及录取。
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面试,确定录取名单后,在我厅公众信息网(http://jyt.gxzf.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录取通知。
(三)派出及管理。
录取后由我厅统一组织行前培训、分批次派出。派出期间,录取人员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业务上接受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
(四)返回。
录取人员完成为期12个月的工作后,应提交个人总结,并按时返回原单位服务三年(含)以上。
四、相关保障
(一)工资待遇保障。
录取人员赴柬埔寨金边工作期间,原单位须保留其职位和工资待遇。
(二)补助经费保障。
我厅为录取人员提供以下经费补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派出人员在外期间的生活费及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签证费、手续费和艰苦地区补贴费等)及派出前培训费。中心副主任补助标准为17万元/人/12个月(含派出前培训费5000元);工作人员14.5万元/人/12个月(含派出前培训费5000元/人)。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甘煜慧、陆征环,0771—5815402、5815405。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601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spzx@jyt.gxzf.gov.cn。
附件:1.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资助出国外语条件
2.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派出项目推荐人员情况总表
3.中国(广西)—东南亚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派出项目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