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 教育部 国管局《关于印发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2〕108号)和自治区水利厅 教育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节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22〕12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水型高校建设评价验收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22〕11号)要求,对照国家《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T/CHES 32-2019),经综合评价验收,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大学文萃校区达标,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
自治区水利厅 郑晓波 0951-5552176
自治区教育厅 刘世镍 0951-5559324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牛沐馨 0951-6363037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