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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网络安全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2 06:21:25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职赛〔2023〕22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成〔2022〕6号)精神,现将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网络安全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2023年2月24日8:30-18:00

     报到地点: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篮球馆(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规划观音堂南路10号)

  2. 比赛时间:2023年2月25日

     比赛地点: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信息工程系

  二、大赛项目与规程

  1. 比赛项目:网络安全

  2. 比赛规程:大赛组委会根据本赛项特点和比赛要求,邀请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制定《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网络安全大赛赛项规程》(已上传大赛指定官方网站),对竞赛项目进行公平、公正评判。

  三、大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承办单位: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

  本届大赛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由执行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下设赛点办公室、仲裁组、评判组、会务组和安全组。

  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尚高明  长治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刘国斌  长治市教育局副处级督学

  马新会  长治市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郭清燕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

  委员:崔云飞  长治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赵  鹏  长治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简  宁  长治市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李  刚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李跃峰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陈  洋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杨晓飞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王宏平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赵勇刚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助理

  周  强  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助理

  各参赛学校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 参赛选手须为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比赛。每个参赛队参赛选手2名,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报名参赛队不超过2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已在第十四、第十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本项目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

  2. 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的,经查实后将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五、其他

  1.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筹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管理使用办赛经费。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2. 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参赛选手人身安全,不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3. 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将学生证(或学生学籍证明)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提交大赛组委会备案。选手须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生学籍证明)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4. 大赛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坚持节俭办赛的通知》(晋教职函〔2016〕34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41号)要求。

  5. 按照《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6. 请各职业院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大赛筹备处/会务组咨询。

  筹备处联系人:梁建军18135545980

  牛华东18803458628

  刘  勇13467089135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3年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302/t20230208_7944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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