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赛〔2023〕14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成〔2022〕6号)精神,现将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2023年2月26日15:00—17:00
报到地点:太原市交通学校(太原市建设北路60号)
2. 比赛时间:2023年2月27日—28日
比赛地点:太原市交通学校(太原市建设北路60号)
二、比赛项目与规程
比赛项目:学生组团体项目为无人机组装调试、无人机操控飞行、无人机编队飞行。教师组个人项目为无人机组装调试、无人机操控飞行。
比赛规程:大赛组委会根据本赛项的特点和比赛要求,邀请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制定了《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竞赛规程》,对竞赛项目进行公平、公正评判。
三、大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承办单位:太原市教育局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交通学校
本届大赛在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下工作,成立大赛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裁判组、仲裁组、会务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宣传组。
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黄胜勇太原市交通学校校长
副主任:刘纪平太原市交通学校党委书记
张健太原市交通学校副校长
委员:王常锋太原市交通学校教务处主任
郭承燕太原市交通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赵义龙太原市交通学校计算机教研组组长
谭荣利太原市交通学校计算机教研组副组长
各参赛院校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 本赛项设学生组和教师组。学生组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所学校限报3队,每队2人,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教师组为个人赛,每校限报2人。
本赛项参赛学生须为2022年度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以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的在籍学生,不限性别、年龄。
参赛教师须为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的本校在编在职专、兼职教师。
2. 各代表队需报领队一人,负责本校参赛、协调事务。各参赛学校需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可靠,避免因报名违反规定产生一系列后续问题。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要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五、其它
1.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筹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管理使用办赛经费。
2. 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自行安排交通、食宿(学校推荐协议酒店,自行选择),费用自理。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参赛选手人身安全,不发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3. 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将学生证(或学生证明)复印件提交大赛组委会。参赛学生需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未办理身份证者需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教师选手带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参赛,兼职教师须提供至少2个学期任课课表和课时费发放证明。
4. 按照《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5. 大赛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坚持节俭办赛的通知》(晋教职函〔2016〕34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41号)要求。
6. 请各职业院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本通知可在山西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技能大赛专栏进行下载。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大赛组委会会务组联系、咨询。
会务组联系人:郭承燕
联系电话:13994205136
电子邮箱:37212907@qq.com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