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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园艺和中、高职组植物组织培养技能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9 03:18:35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职赛〔2023〕53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成〔2022〕6号)精神,决定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高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园艺和中、高职组植物组织培养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2023年3月10日12:00前

     报到地点:三桥大厦(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关街15号0351-3351888)

  2. 比赛时间及地点

  (1)高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赛项

  学生组:2023年3月11~12日

  教师组:2023年3月11~12日

  比赛地点: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中心(教学楼12层)森林调查规划设计理实一体化教室(教学楼1004室)操场

  (2)高职组园艺赛项

  学生组:2023年3月11~14日

  教师组:2023年3月11日

  比赛地点: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501、502机房园林工程实训基地操场

  (3)高职组植物组织培养赛项

  学生组:2023年3月11日上午

  比赛地点: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植物组织培养理实一体化教室

  (4)中职组植物组织培养项目

  学生组:2023年3月12日

  教师组:2023年3月11日下午

  比赛地点: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植物组织培养理实一体化教室

  二、大赛项目与规程

  比赛项目:园艺(高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高职组)、植物组织培养(中、高职组)

  比赛规程:大赛组委会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和相关行业职业技能要求,邀请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家和裁判委员会,制定《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园艺(高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高职组)、植物组织培养(中、高职组)竞赛规程》,对竞赛项目进行公平公正评判。

  三、大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承办单位: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职业教育农林牧渔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山西省职业教育装备制造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本届大赛在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会领导下,成立大赛执行委员会统筹赛事活动,下设仲裁监督组、裁判组、会务组、场地服务组、后勤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

  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王世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副主任:杜庆先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俊平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李保平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高福元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赵立曦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委  员:吉国强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主任

  佘波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林学系主任

  冀晓薇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林学系党总支书记

  于蓉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林系主任

  贾军生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林系党总支书记

  侯艳霞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艺系主任

  秦毅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艺系党总支书记

  白海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工作部副部长

  蔚建元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工作部副部长

  各参赛学校领队

  四、报名方式

  1. 参赛学生选手须为我省职业院校2022年度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各参赛院校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高职组园艺项目为团体项目,学生组每2人一组,每校限报2组,每个参赛组可报1~2名指导教师;教师组2人一组,每校限报2组。高职组无人机应用技能与创新项目为团体项目,学生组每2人一组,每校限报2组,每个参赛组可报1~2名指导教师;教师组2人一组,每校限报2组。植物组织培养项目为团体项目,每2人一组,中、高职学生组每校限报2组,每个参赛组可报1~2名指导教师;教师组2人一组,每校限报2组。参赛选手须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在第十四、十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此届技能大赛相同项目的比赛。各学校指派1名领队,负责本校参赛、协调事务。

  2. 本届技能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院校在山西省教育厅指定网站报名。

  3. 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携带学生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未办理身份证者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参赛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须提供至少2个学期任课课表和课时费发放证明。

  4. 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违规的,经查实后将取消竞赛成绩,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五、其他

  1.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筹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管理使用经费。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2. 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个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参赛选手人身安全,不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3. 大赛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坚持节俭办赛的通知》(晋教职函〔2016〕34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41号)要求。

  4. 按照《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5. 请各职业院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本通知可在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大赛筹备处咨询。

  大赛筹备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吉老师  闫老师

  联系电话:13934202559  13007002017  

  电子邮箱:1269979209@qq.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东路(北段)78号(030009)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3年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302/t20230216_7994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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