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赛〔2023〕42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成〔2022〕6号)精神,决定举办高职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3年3月3日中午12:00前
报到地点:映连红文化酒店,临汾市解放东路与华州路交汇处。
2.比赛时间:2023年3月4日-3月5日
比赛地点: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楼
二、大赛项目及规程
比赛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学生组、教师组
比赛规程:大赛组委会根据本赛项特点和比赛要求,邀请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制定《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大赛竞赛规程》,对竞赛项目进行公平、公正评判。
三、大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承办单位: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本届大赛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由执行委员会统筹领导,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组、评判组、会务组和安全组。
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段江燕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主任:刘凤鸣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丽明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安建军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委员:张存祥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宋世清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院办主任
侯静涛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史瑞武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生命科学系书记
各参赛学校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参赛学生选手须为我省2022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性别不限,年龄不限。参赛教师选手须为我省2022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兼职教师。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学生组参赛队不得超过4支,教师组不限人数。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已在第十四、第十五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本项目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
2.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将学生证(或学生证明)/教师工作证明复印件提交大赛组委会,兼职教师须提供至少2个学期任课课表和课时费发放证明。选手须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生证明)、工作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3.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的,经查实后将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五、其他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筹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管理使用办赛经费。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和耗材费,统一安排食宿,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参赛选手人身安全,不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3.大赛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坚持节俭办赛的通知》(晋教职函〔2016〕34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2〕41号)要求。
4.按照《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5.请各职业院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本通知可在山西省教育厅网、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查看,附件请从网上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向大赛筹备处/会务组咨询。
筹备处联系人:张宏伟 13835792093
韩东辰 18636767278
陈 亮 18635756155
电子邮箱:18635756155@163.com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