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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3年第1号预警

发布时间:2023-02-19 05:14:01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2月,陕西省学校和幼儿园陆续开学,呈现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强等特点。据WHO发布的公报称新冠感染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且全球继续报告新型变异毒株。开学季应持续高度警惕,树立多病共防意识,确保师生安全。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结合既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传染病流行特征分析,全省学校和幼儿园应特别关注以下事件:

  一、特别关注事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学季因新感染源的介入、易感人群聚集、接触频繁等原因,需警惕新冠感染、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的发生。

  建议: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师生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丰富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内容和形式,改善校园环境,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二是加大学生冬春季常见呼吸道和肠道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防护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新冠感染、流感、流腮、水痘等,按相关要求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同时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中的要求,做好开学前及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检、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病愈返校、通风消毒和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发现疫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是做好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做好自备井水和二次供水的净化消毒、日常监测和检测,确保师生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二、重点关注事件

  新冠感染:监测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显示,陕西省城市和农村均已过新冠感染高峰,已到流行末期,但随着新型变异毒株的出现及出入境人员的增加,各级各类学校仍需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校内发生聚集性病例时,要及时早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三、一般关注事件

  其他感染性腹泻:每年10月-次年3月是陕西省其他感染性腹泻发病的高峰期,应做好防范。

  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应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发生腹泻或者呕吐暴发时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gsgg/202302/15/2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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