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及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学习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厅直属中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以及《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12月已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全面深入学习,把寒假教师研修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专题研修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现将各市县(单位)专题研修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作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现将各市县(单位)专题研修情况(见附件,根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据统计)通报给你们,请积极督促本市县(单位)教师抓紧时间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规定学时内容。我厅将于2023年2月25日对各市县(学校)专题研修情况再次进行通报,凡是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参训率低于80%、完成率低于85%,以及心理健康研修专题完成率低于90%的市县(单位)都要作出书面说明,并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市县(单位)要及时总结应用平台开展教师培训工
作中的经验和问题,认真做好寒假教师研修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总结,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将平台课程与教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学习效果。请各市县(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茜,联系电话:0898-65236870;电子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
附件:1.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统计情况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驻琼部队相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