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高〔2023〕7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省考试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号,见附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高校拟招生专业设置要求
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调减专科专业和专科学生规模。高等职业院校要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人才需求,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调整优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各高校2023年拟招生专业设置要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普通高校、职业高校应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新增设置国家控制的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家控制专业设置资格,并提供海南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
2.严格控制新增专业数量,普通高校、职业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原则上每校不超过30个,每所高校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
3.连续4年不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专业、连续3年不招生的全日制专科专业,不得设置为2023年拟招生专业。
4.普通高校新增拟招生专业应至少有1届全日制毕业生,本科专业须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不新增专科专业、不扩大专科招生规模。
5.我省现有办学规模较大、专业点较多的专业,原则上不予新增。
二、在海南省招生省外高校拟招生专业申报要求
结合教育部最新的校外教学点设置和管理工作精神,各在海南招生省外高校2023年拟招生专业设置要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招生资格。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可以在海南省设校外教学点的高校具备在海南招生和专业设置资格。
2.专业数量。同一省外高校在海南备案专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0个,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
3.专业类型。国控专业原则不予同意,确需新增设置国控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控专业设置资格,并提供海南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要求
省考试局统筹规划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3月31日前将《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情况汇总表》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四、其它要求
(一)各高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办学体系,全面落实教育教学要求,达标《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试行)》,按新标准编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不符合新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将不予备案。
(二)2月20日12:00前,各高校要在“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jxjy.moe.edu.cn)”上完成2023年拟招生专业填报,逾期不予处理。
(三)纸质版材料提交和审核评议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世琼、吴永,电话0898-65343725。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