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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蔬菜嫁接、花艺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03:50:14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职赛〔2023〕61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中华职教社《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成〔2022〕6号)精神,现将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蔬菜嫁接、花艺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14:00

    报到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农艺培训中心

              15:00-17:00赛前领队会 理实一体教学楼东报告厅

  2.比赛时间:2023年3月16日

    比赛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蔬菜嫁接实训室、新培训中心

  二、大赛项目与规程

  1.比赛项目:

  蔬菜嫁接(中职个人项目,设教师组、学生组)

  花艺(中职个人项目,设教师组、学生组)

  2.比赛规程:大赛执委会根据本赛项特点和比赛要求,邀请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制定《山西省第十六届职业院校中职组蔬菜嫁接、花艺比赛赛项规程》(请从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sxzzy.cn/index/sxszyyxjnds/5.htm),对竞赛项目进行公平、公正评判。

  三、大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中华职教社

  承办单位: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

  本届大赛在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成立赛项工作领导组和赛项执委会,由赛项执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赛项执委会下设裁判组、仲裁者、监审组、办公室、会务组、安全组、后勤组。

  (一)赛项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永平  忻州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王瑞军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党委书记

          刘志勇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曲文彬  忻州市工会副主席

          李宇星  共青团忻州市委副书记

          刘建平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副校长

          张飞云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副校长

          贾秀生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副校长

          常淑贞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纪委书记

  成  员:张  磐  忻州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

          顾尚荣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梁海丽  忻州市工会宣教部部长

          张媛媛  共青团忻州市市委挂职副书记兼学校权益部部长

  (二)赛项执行委员会

  主  任:王瑞军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党委书记

  副主任:刘建平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副校长

          张飞云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副校长

          贾秀生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副校长

          常淑贞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纪委书记

  成员:王凯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综合办主任

          孙银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教务处主任

          张玉科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实训中心主任

          弓林森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园艺教研室主任

          张成才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园林教研室主任

          张晓燕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团委书记

          刘文章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保卫科长

          王福军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总务处副主任

          李英灼  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学生处副主任

          各参赛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到

  1.学生组参赛选手须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注册学籍的在校生,教师组参赛选手须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以校为单位参赛,各学校每个赛项每组限报2人,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已在第十四、十五届技能大赛获得本项目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赛。每校可派一名带队教师,每名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

  2.大赛报到时,参赛选手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师身份证、工作证,兼职教师须提供至少2个学期任课课表和课时费发放证明,经大赛会务组查验无误,并将参赛证件的复印件盖参赛单位公章提交大赛会务组,才可履行报到手续。选手须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生证明)、教师工作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3.各参赛学校须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可靠,避免因报名违反规定产生一系列后续问题。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的,经查实后将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五、其它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筹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管理使用办赛经费。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2.按照《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加比赛成员、评委和工作人员在参赛时确保身体健康,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

  3.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自行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参赛选手人身安全,不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4.大赛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坚持节俭办赛的通知》(晋教职函〔2016〕34号)要求。

  5.参赛选手自带物品清单赛前10天在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服务平台公布或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准备。

  6.请各职业院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大赛筹备处咨询或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筹备处: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教务处

  地址:山西省原平市前进西街245号 邮政编码:034100

  传  真:0350-8223066        电子邮箱:2468684363@qq.com

  联系人:刘建平(13994123890)        孙银(13935045589)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3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302/t20230224_8038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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