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首期培训暨民办高校举办人培训班举行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尹洪斌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董玉民主持开班仪式
根据《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及相关工作安排,2月20日-24日,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大学、厦门大学承办的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首期培训暨民办高校举办人培训班在厦门举行。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尹洪斌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董玉民主持开班仪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河南大学和厦门大学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活动。来自全省49所民办高校的近百名举办人及举办人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提升民办高校举办人管理能力和水平。
开班仪式上,河南大学、厦门大学作为本次培训的承办单位分别进行致辞,学员代表、郑州商学院董事长王育华代表参训学员进行表态发言。尹洪斌同志做了动员讲话。
尹洪斌在讲话中指出,这期培训班,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面向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开展全员轮训的首期培训,率先把民办高校举办人召集起来进行专题培训,这充分体现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推动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提升民办高校规范办学水平和质量的迫切愿望。组织举办这次培训班是民办教育服务国家和全省重要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推动民办高校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提升民办高校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的需要,是提升政治教育家办学治校水平和站位的需要。
关于进一步引导规范民办高校发展,尹洪斌强调,在政治上要把准方向,在办学特色上要准确定位,在专业建设上要突出重点,在人才培养上要抓好关键,在日常工作上要加强管理,在任务落实上要强化监督,在依法治校上要守住底线。
尹洪斌要求,参训人员要充分利用本次培训的机会,加强交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做到善于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为我省民办高校的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培训班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雪、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处长翟刚学和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别敦荣、法学院教授朱泉鹰、管理学院教授傅小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原宗丽等,分别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新时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和战略、民办高校管理者思维、理念和法律风险防控等内容做了精彩的报告。
参训学员代表围绕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提升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黄河科技学院胡大白、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王新奇、郑州科技学院刘赛赛、郑州西亚斯学院吴华、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李海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王泽民等代表做了发言。针对民办高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会议对下一步引导规范民办高校发展进行了相关工作安排部署。
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课程紧凑丰富、理论系统清晰、案例充实鲜活,通过学习,深刻理解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和重大意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了更加系统的认识和掌握,对新时代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脉络有了全新的了解,对民办高校管理者所应具备的综合素养及应承担的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将本次的学习成果运用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中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强化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内部治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政法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