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抢抓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把做好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书记校长要召开专门会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二、聚焦重点任务,抢抓启动实施。各高校要聚焦《通知》中的5项重点任务,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抢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键期,全面推进相关工作。要紧扣工作时间节点,紧盯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创新工作举措,集中精力全面实施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向纵深推进,坚决如期打赢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战。
三、强化经验推广,加强舆论宣传。各高校要加强工作经验凝练和推广,同步开展“就业攻坚宣传季”活动,持续宣传报道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加大促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汇总统计“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2023年2月至4月期间,每周四17:00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符涛,联系电话:0898-65349690,电子邮箱:dxsjy_jyt@hainan.gov.cn。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