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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2 14:00:15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建设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心理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培育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团队,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形成一批优秀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校际结对帮扶,实现资源共享共建,推动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申报条件

  心理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 1名,工作室成员(专兼职教师)5-8 名,拟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队伍建设有力,能够按师生比不低于 1:4000 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2.主持人应是在岗在编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 年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取得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岁。

  3.主持人及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等不良信用记录;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师生满意度高,且个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专业领域有良好的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突出的专业成就;关心心理健康教育青年教师的成长,热心青年教师的培育培养,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习、研修和实践,有定期带教的时间和精力。

  4.优先考虑已经运行一年以上,且在工作室机制体制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心理工作室。

  三、申报方向及数量

  心理名师工作室应紧密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此次评选拟评出 5-10 个河南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 3 年。每所高校可推荐申报 1 个,已设立全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继续加大建设力度,本次不再参加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工作室主持人向所在高校学工部提出申请,经学校党委同意后申报。

  (二)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工作室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

  (三)公示挂牌。公示无异议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建设工作室名单,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创造良好政策条件和工作条件,鼓励有较好基础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积极申报,并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发展搭建良好平台。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申报团队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能力的审查,组织有关专家初评确定推荐团队,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各申报高校请于 2023 年 4 月10日前将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推荐报告纸质版(申报表一式 5 份,其他材料 1份)加盖公章后用 EMS 邮寄至河南省教育厅。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电子邮箱:wanglingling@jyt.henan.gov.cn。

  联系人:李龙、王玲玲 0371-69691982、69691056

  地 址:郑东新区正光路 11 号省教育厅思政处 D729

  邮 编:450018

  

  附件: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2.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第二批)申报书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3-07/2702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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