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运用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开展2021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的通知(琼普治办〔2021〕4号)
2023年海南省教育系统
干部教师普法学法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贯彻实施《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2023年海南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普法学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普法学法对象
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
二、普法学法内容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突出宪法学习。坚持以宪法学习为核心,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宪法理念和依宪开展工作的意识。
(三)开展民法典学习。以民法典学习为重点,重点学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开展自贸港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开展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省发走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推进自贸港建设。
(五)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学习宣传2022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做好正在制定或修订的《学前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后的学习宣贯准备工作。结合基层工作需要,常态化开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根据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学习宣传“两法一规”,加强干部教师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最高院、最高检、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章和文件的理解,深刻认识学校保护的主要内容及教职工学校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义务。
三、普法学法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普法学法。各单位(学校)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方案,保障学习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普法学法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本区域教育系统学法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二)要用好普法学法平台。各单位(学校)要按照省普治办的工作要求,组织干部教师通过“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完成50个学习积分的在线学法任务。
(三)要强化法治培训。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班,对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法治课骨干教师、行政执法人员等进行培训,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法活动。各单位(学校)要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公共法学习和专业法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学习、培训、讲座、研讨会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学法活动,增强学习实效。
请各单位(学校)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学校)普法学法情况反馈给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陈雪,联系电话:65238832,邮箱:hn65376466@163.com。
附件:关于运用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开展2021年全省国家
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的通知(琼普治办〔20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