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做好《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研究和编制工作,促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遴选《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贵州省教育厅。
二、投标单位
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一)调查研究。搜集国家、省涉及职业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省外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深入调研当前我省职业教育现状,坚持发展导向,梳理立法需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专题研讨、论证。
(二)撰写文本。撰写《国内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比较研究报告》和《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说明等立法所需相关文本,汇编相关文献资料。
(三)咨询论证。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相关论证(包括调研、征求意见、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配合开展送审稿审查、审议等其他相关工作。
四、投标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合作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具有教育政策研究和编制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应当以立法服务组形式开展工作,并经立法服务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曾在省内参与教育方面立法或学前教育政策研究的机构可优先。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发布招标遴选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16日(10个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投标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至3月24日提供以下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报价)。纸质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料:近三年在省内参与教育立法或政策研究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参与教育立法或政策研究的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机构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证明。
投标机构须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8点前将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送至贵州省教育厅职成处,材料提交不齐全、逾期送达的,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比选。对于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机构,我厅将依照《贵州省教育厅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适时组织比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示。贵州省教育厅将在政务网上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职成处1211室
联系人:吴培杰 电话:0851-85283692
贵州省教育厅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