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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开招标遴选《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2 13:44:25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做好《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研究和编制工作,促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遴选《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贵州省教育厅。

  二、投标单位

  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一)调查研究。搜集国家、省涉及职业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省外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深入调研当前我省职业教育现状,坚持发展导向,梳理立法需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专题研讨、论证。

  (二)撰写文本。撰写《国内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比较研究报告》和《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说明等立法所需相关文本,汇编相关文献资料。

  (三)咨询论证。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相关论证(包括调研、征求意见、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配合开展送审稿审查、审议等其他相关工作。

  四、投标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合作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具有教育政策研究和编制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应当以立法服务组形式开展工作,并经立法服务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曾在省内参与教育方面立法或学前教育政策研究的机构可优先。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发布招标遴选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16日(10个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投标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至3月24日提供以下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报价)。纸质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料:近三年在省内参与教育立法或政策研究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参与教育立法或政策研究的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机构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证明。

  投标机构须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8点前将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送至贵州省教育厅职成处,材料提交不齐全、逾期送达的,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比选。对于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机构,我厅将依照《贵州省教育厅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适时组织比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示。贵州省教育厅将在政务网上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职成处1211室

  联系人:吴培杰   电话:0851-85283692

  

  附件:《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服务申报书.docx

  贵州省教育厅

  2022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ywgz/zyjy/202303/t20230303_7835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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